江西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 > 装饰美工申报条件/评价方式
装饰美工
颁布时间:2001-08-07 发文号:劳社厅发〔2001〕3号
技能等级:五级/初级、四级/中级、三级/高级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

申报条件

初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

(1)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 () 业证书

(2)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

(3) 本职业学徒期满

-中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) 业证书。

()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(3)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
(4)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 (专业) 毕业证书。

-高级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) 业证书。

(2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年以上。

(3)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 (专业) 毕业证书。

(4)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技师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
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 () 业证书。

(2)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
(3) 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 (专业) 毕业生,并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-高级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) 业证书。

(2)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

鉴定方式
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。两种方式考试 () 均采用百分制,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、高级技师鉴定还须经过综合评审。